各学院团委,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鼓舞抗疫士气,讴歌奉献精神,厚植家国情怀,激发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担当,坚定文化自信,展现我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活动通知精神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推选优秀作品(项目)参加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奋斗·创新·奉献”。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聚焦主题,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精心组织好展演活动,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人民同行的价值追求,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的人生境界。
二、项目和形式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压实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本地本校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展演活动。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1.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2.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科技;
3.学生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4.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三、对象和分组
1.艺术表演、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三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专业学生为主。
2.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3.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报送对象为普通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教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等。
四、作品要求及承办单位
(一)艺术表演类作品
艺术表演类作品(我校共可推选10个甲组7个乙组3个):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1.声乐、器乐、舞蹈艺术类专业组作品
承办单位:艺术学院
2.舞蹈、戏剧非艺术专业组作品
承办单位:校团委、艺林曲艺社
3.朗诵非艺术专业组作品
承办单位:文法学院、演讲协会
(二)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我校可推选1个)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个项目开展活动。
承办单位:艺术学院
(三)学生艺术作品
学生艺术作品(我校共可推选20副):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1.设计艺术专业组作品
承办单位:艺术学院
2.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非专业组作品
承办单位:校团委、升光书画社、安琪摄影社
3.微电影非专业组作品
承办单位:校团委、信工学院
(四)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承办单位:校团委、升光书画社、安琪摄影社
(五)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我校可推选1项)
承办单位:艺术学院
各项作品、节目选送严格按照附件中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项具体相关要求。
五、作品报送时间
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各项作品,于11月6日之前申报,各承办单位做好专业组、非专业组的初选,11月9日前后将组织对各承办单位报送作品进行复选。
其余作品选送截止日期:2020年11月9日。
六、各承办单位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校团委:学苑会馆三楼校团委办公室,联系方式:孔老师,62436072。
艺术学院团委:艺术大楼403,联系方式:尹老师,62436447。
信工学院团委:资讯大楼111,联系方式:王老师,62436422。
文法学院团委:教学1号楼205,联系方式:郑老师,62436225。
升光书画社:学苑会馆三楼升光书画社活动室1,联系方式:18815912171。
安琪摄影社:学苑会馆三楼社团活动室1,联系方式:15560292562。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