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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7日 12:02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吴则斌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学〔2019〕172号)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展演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做好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第一、二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获奖作品不再重复申报,名单详见附件2、3)。

二、申报名额

各单位推荐报送1-2项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我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报送。省教育厅将根据全省各高校报送情况,评选出若干奖项,并择优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展演活动。

三、申报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六个下功夫”,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与时代同步伐,用明德引领风尚。

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善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注重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广泛运用校园文化、校风校训等载体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特色鲜明,成果育人功效显著。

3.聚焦人才培养,主动承担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围绕价值观念、理想信念、审美情趣、精神风貌、行为准则、校风学风、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培育、历史文化传统、文化活动及软硬件文化环境建设等方面,以文化人、以文砺人、以文育人,在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层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校园优秀文化成果。

4.坚持以师生为中心,把握师生思想脉搏,着眼师生需要解疑释惑、阐明道理,用心用情用功抒写师生、描绘师生、歌唱师生,成果示范性强、浸润度高、影响力广。可为多年来一直开展且目前仍在发挥育人功效的校园文化成果,也可为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四、申报程序

1.评选申报(5月6日—6月5日)。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填写《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荐表》(详见附件1),撰写3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整理与申报项目的相关成果,如理论研究成果、视频影像资料、图片新闻报道等。

请于6月6日前将推荐表、申报材料、相关成果材料等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307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xcb5164@163.com,联系人:张明奇,内线电话5164。

2.专家评审(6月6日—6月14日)。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推荐优秀成果项目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将遴选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3.集中展演(9月—10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集中展演,坚持用明德引领校园风尚,充分发挥校园特色文化品牌的典型示范引领和育人功能,为高校学生工作内涵式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强大精神激励。

五、工作要求

1.高校校园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本次展演活动的重要意义,扎实有效地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真正把思想精深、艺术精湛、文质兼美的优秀校园文化建设成果推荐上来。

2.各单位要以本次申报为契机,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不断创新和拓展校园文化建设新思路、新载体、新形式,凝练和培育特色品牌,全力打造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精品。

3.各单位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断推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深化提升校园文化品质,明方向、正导向,出精品、育人才,切实增强学生的“四个自信”,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

校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