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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56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吴则斌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0〕9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四史”践使命,传播青春正能量,争做校园好网民。

二、活动对象

“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群体。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高等院校教师群体。

三、作品征集

“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征集微视频、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等9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2)。“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作品等4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3)。所有作品须为2019年10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四、推荐方式与报送要求

(一)推荐方式

1.自荐作品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2.参加省教育厅统一推荐的作品,由党委宣传部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遴选确定推荐对象后,按要求向教育部申报上传材料。

3.在线提交作品须承诺版权。同一作品仅可选择两种方式(自荐、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中的一种参与活动,重复提交即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二)报送要求

1.选择推荐方式2的作品,即参加学校和省教育厅统一推荐的作品,请各单位于2021年2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作品随征集信息表按类别分别打包)发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sdxcb5164@163.com。由党委宣传部联合教务处、教工部、学工部、校团委收集筛选后统一上报,申报作品未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的不予接收。

2.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自荐作品的收集和备案工作,待下学期开学统一将自荐作品交至党委宣传部备案。

五、版权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活动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活动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广泛动员,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让网络空间主旋律更加高昂、正能量更加充沛。

联系人:魏巍赵建华62565164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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